海關知識產權備案申請費用多少錢?
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5年第51號公告,自2015年11月1日(含本日)起向海關總署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備案的,海關總署暫停收取備案費。
海關知識產權備案申請費用:免費
附:
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51號
【發布單位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
【發布文號】公告2015年第51號
【發布日期】2015-10-29
根據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《關于取消和暫停征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稅〔2015〕102號),現就暫停收取海關知識產權備案費(下稱備案費)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自2015年11月1日(含本日)起向海關總署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備案的,海關總署暫停收取備案費。
二、已向海關總署備案費專用帳戶預繳備案費,且在2015年11月1日(不含本日)之前有關預繳備案費尚未用于備案申請的,申請人可以向海關總署申請退款。
依據前款申請退款的,應當在2016年5月1日(不含本日)前填寫退款申請書并隨附海關總署出具的中央非稅收入統一票據(原件)郵寄到海關總署辦理。退款申請書格式可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系統“下載文書格式”欄目下載(網址:http://202.127.48.148/),在申請書中應當注明原匯出銀行繳款賬號、戶名和開戶行。
郵寄地址: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6號海關總署財務司機關財務處,郵編:100730。
三、未向海關總署備案費專用帳戶預繳備案費,且該備案申請在2015年11月1日(不含本日)之前處于“已審批、未到帳”或者“待審批”狀態的,申請人不再繳納備案費。
四、本公告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2004年5月25日起實施的海關總署2004年第15號公告同時暫停。
特此公告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
2015年10月29日
(稿件來源:海關總署)
2018年10月15日 16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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